观热点:ST正栩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承诺 主办券商提示公司注意经营风险

2023-01-18 20:48:51 来源:挖贝网

挖贝网1月18日,ST正栩(870149)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财通证券近日发布公告称,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温州正栩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正栩”或“公司”)子公司上海正栩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正栩”)于2023年1月10日进行了投资人(股权)变更,投资人由温州正栩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4万元,持股95%,侯晨亮认缴出资16万元,持股5%,变更为孙榕认缴出资208万元,持股65%,温州金榕影视文化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57.6万元,持股18%,海南希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38.4万元,持股12%,侯晨亮认缴出资16万元,持股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ST正栩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04,229,501.92元,上海正栩2022年12月份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87,758,093.56元,占比84.20%,该交易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上述行为未告知主办券商,亦未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ST正栩的经营范围为: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影视活动策划、艺人经纪代理服务(不含演出经纪)、教育信息咨询、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正栩的经营范围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演出经纪(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ST正栩与上海正栩的经营范围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形成同业竞争,上海正栩股权变更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榕违反了其于挂牌时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风险。

上述同业竞争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风险,并对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披露2022半年度报告显示,2022上半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6,873.51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

挖贝网资料显示,ST正栩为一家专注于电视剧投资、制作、发行的影视公司。

标签: 公众公司 资产重组 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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